因為今天車上沒有電影,只有衛星電視可看,一整路上看著民視新聞台,看到了他們有
一個新聞單元叫做第三隻眼,單元在討論有關新聞自己本身該檢討的內容,今天談到新聞
自由與人權和新聞台在炒作的新聞,在其他台也看過類似的單元,講到當初台開案的趙建
銘與與李泰安對比,趙建銘成為過街老鼠,李泰安在當時就卻被當成英雄一般的對待,如
今看來卻如此諷刺,當時的我就想到時李泰安被證實有罪這些每天跟著他,把他當成明星
偶像的的記者該如何去自處,當初打扮光鮮亮麗的記者道貌岸然的報導著虛偽的新聞,實
在是令人作噁。
另一方面覺得其實有這種讓新聞台自省的單元雖不錯,但仔細想想他們似乎很像滿嘴知
錯認錯,可是卻又完全一點改進都沒有的小孩子一樣,單元裡面所說的每一樣該改進的錯
誤他們一樣都沒漏掉,該改進的也一樣看不到,不禁令人感到莞爾。
接著又看到了一則上次有關大陸在國際比賽搶我們的國旗給搶走的新聞,在台灣民眾眼
裡看來,只看到對岸的野蠻、對台灣的不公平的待遇,媒體記者也只會發出譴責,政客們
在這個時候乘機在舞台上表演,每次發生這種事似乎也只有如此,感到氣憤嗎?
或許吧,去年,前年更早已前的我,也是只會對這種事情為之氣結,但是把角度轉到大陸
民眾身上,在他們眼中看到的卻又是什麼呢?
他們把那些野蠻當成了英雄式的表現,在他們眼中,那是他們捍衛著他們國家主權以及
國土的不可分開性英勇的行為,想一想其實也是很有趣,同一件事情,兩邊的人民用兩種
極端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同一件事情,突然間,究竟是誰對誰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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